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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化廢棄車 中市推回收拿獎金
【記者張奕晴/台中報導】大型垃圾棄置街道,不僅造成用路人不便,也衍生環境髒亂等問題, 中市環保局呼籲民眾利用「廢車回收一站通」辦理 ,申報廢滿10年汽車可領回收獎勵金1,000元、滿7年機車可領回收獎勵金300元;車體交付廢車回收商,還可得殘值變賣金。如屬汰舊換新情形,還有新購補助金,若是新購電動車補助金更高,做環保、拿獎勵,一舉兩得」。
環保局提到,私有地遭棄置廢棄車輛,若車輛非地主所有,可依未懸掛車牌廢棄車輛清除處理自治條例,檢具非其所有且未經同意停放聲明書,報請清潔隊協助清除。
環保局表示,廢車占用道路影響市容,列為清潔隊環境巡檢重要查報工作之一,民眾也常透過1999陳情檢舉,巡檢人員最常見的是民眾利用廢車占用停車格或形成路霸,統計今年1月至9月間共張貼4,399輛(汽車730輛、機車3,669輛)、拖吊移置2,802輛(汽車230輛、機車2,572輛)。
南屯區清潔隊長陳秀玲表示,占用道路廢棄車體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及失去原效用的事故車、解體車,經勘查認定張貼及拖吊,對未懸掛車牌廢棄車輛,清潔隊於車身張貼清理通知書限期48小時清理,逾期無人清理者將先行拖吊移置,並於環保局資源回收網公告14日;而對有懸掛車牌廢棄車輛,則由警察局於車身張貼清理通知書,並書面通知車主限期7日清理,逾期無人清理則通知環保局先行拖吊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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