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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可打第四劑 符合資格盡速接種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告50歲以上成人及因工作需求需出國的18歲以上民眾,於疫苗第一次追加劑接種5個月後,可接種第二次追加劑(即第四劑);中市衛生局表示,全市50歲以上且符合資格者計23萬382人,呼籲可依自身風險及意願評估接種,並持續做好個人防護,以維持社區群體免疫。
衛生局表示,中央考量目前國際疫情仍持續嚴峻,為因應邊境逐步開放後,COVID-19新型變異株對國內防疫可能的衝擊,經詢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專家意見後,公布擴大提供50歲以上成人及因工作需求需出國的18歲以上民眾接種第四劑(COVID-19疫苗第二次追加劑),以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衛生局說明,全市50歲以上且符合接種時程為31萬314人,扣除自今年5月起確診7萬9,932人,符合資格者計23萬382人。 疫苗接種為防疫工作重要一環,接種疫苗後可降低感染後重症及死亡的風險,呼籲符合接種資格的民眾可依自身風險及意願評估接種,並持續做好個人防護措施。
衛生局指出,18歲以上因外交、公務、洽商等工作需求需出國的民眾前往接種時,除攜帶健保卡、疫苗接種紀錄卡,也需攜帶邀請單位邀請證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或公司同意出國證明(3擇1)及機票,供合約院所核對身分。
衛生局表示,目前台中市合約院所計538家,每周約可提供1574個診次,符合接種條件的民眾可透過衛生局COVID-19疫苗預約網址查詢合約院所門診時間,逕洽鄰近合約院所預約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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