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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房價 中市囤房稅拍板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1日於市政會議宣布,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拍板定案,調高多屋族「囤房稅」;盧市長強調,此次稅率調整目的為平抑房價,有高達92%民眾不受影響,修正草案本月送市議會審議,如通過實施,增加稅收將「專款專用」於青年及弱勢租屋補貼,落實居住正義。
盧秀燕指出,台中市高達281萬位市民有居住需求,但目前有些房屋集中在少數人手裡,變成少數人掌控大多數人需求,不符合居住正義。 因此,市府希望透過擴大自住用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的差距,使稅制更符合社會正義,也希望藉由課徵非自住住家房屋較高稅率,讓持有較多房屋的屋主,釋出房屋,達到平抑房價效果。
盧秀燕說明,台中市一般自住用稅率1.2%,經修正後的囤房稅率,持有台中市非自住房屋3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課徵;持有4戶以上,則每戶按3.6%稅率課徵,預估受影響屋主約8.7萬人、房屋10.6萬戶,但92%市民不受影響;實施該法案後,市庫一年預計增加約4億元稅收,將採「專款專用」方式,全數投入青年及弱勢租屋補貼。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六都中除台北市及桃園市實施高囤房稅率,台南市也剛通過修法,這是各地方政府的趨勢。 如順利修法通過,將自今年7月實施,稅額會反映在明年5月的房屋稅單。
沈政安指出,針對特殊性質的房屋,草案中也訂定相關配套,除了自住、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仍採稅率1.2%課徵,及社會住宅房屋稅仍減徵20%不受影響,其他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勞工宿舍、公立學校BOT學生宿舍、營利事業無償供員工使用的地上停車場、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等,維持按原來的稅率1.5%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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