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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爭議提釋憲 藍籲大法官守住底線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食安爭議頻傳,台中等4縣市食安自治條例,皆被行政院函告無效,地方政府向司法院提出釋憲申請,22日言辭辯論登場;中市議會國民黨團執行長黃健豪21日與北市議會黨團強調,依照憲法維護社會公益的精神,地方政府有權訂定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呼籲大法官超脫政黨政治,守護中央地方分權的憲政精神,不要成為護航行政院的下屬機關。
黃健豪說,台中市對於自治條例被行政院函告無效很有經驗,從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萊豬進口、到現在的日本福島食品進口,中央要開放什麼、解禁什麼,都以憲法108條「牴觸中央母法則無效」,函告地方訂定的自治條例無效,這是不尊重地方自治精神、踐踏民意的作法。
黃健豪以大法官釋字738號的電子遊戲場為例,指當時立法目的是要電子遊戲場遠離學校,中央以50公尺最低標準,地方自治訂定超過50公尺的距離,是為了社會公益,在未侵犯人民基本權的前提下,訂更嚴格規範並沒有牴觸。
黃健豪表示,面對食安問題,行政院卻以中央有相關法令,地方政府執行最低標準就好。 但同樣是維護公共安全及全民的健康公益著想,基於釋字738號的精神,食安涉及公共利益,中央標準應該只是最低規範。
黃健豪指出,憲法授權地方政府衛生事項可以自治,不需仰賴行政院的讓步或善意,因此22日的憲法言詞辯論,大法官的決定會重新定義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界,也會讓大家知道台灣的地方自治權,到底是被保留還是抹去。
圖說:食安釋憲案辯論登場,中市議會國民黨團執行長黃健豪(中)盼大法官守護憲法精神。 (記者張漢英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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