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焦點新聞
|
福食聰明選 3招安心購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中央即將開放日本福島五縣食品進口,中市府祭出四大作為,為市民把關食安。 台中市食安全處從今年初已查驗日本食品來源及標示348件、抽驗輻射物質40件,均合格,並提供「日本食品聰明選3招安心購」,讓市民買得放心不踩雷。
食安處表示,第一招為購物前查詢「臺中市核食食安專區」,掌握合格店家。 市府已將日本食品查驗結果主動揭露於專區網頁,並陸續上稿,包含生產地(都道府縣)、輻射檢驗數值及稽查結果等重要資訊,民眾可用手機上網查詢關鍵字「行政區」、「稽查期間」、「店家名稱」、「產品名稱」等,一手掌握食安資訊。
第二招辨別產品包裝「都道府縣」原產地標示資訊。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日本輸入的食品應依其原文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 民眾購買日本食品時,除查看價格、廠牌、賞味期限,更要注意都、道、府、縣原產地的中日文標示資訊,辨別原產地。 如業者未依規定標示且屆期不改正者,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第三招查看「製造廠地點」。 食安處強調,網路謠傳日本食品的安全日期後面有製造者代碼,K是指福島產地、A是群馬、Z是千葉、T是茨城,其實是錯誤謠言。 這些代碼實際上為「製造所固有記號」(製造所代號),代表製造廠所在地,每家製造廠商所設定的代號不同,且不同年度會有所變動,民眾可透過「日本消費者廳網頁查詢最新製造廠商名稱及地址。
食安處強調,無論自行帶入國內,或郵購、網購外國食品,只要在國內販售外國食品,都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輸入食品查驗及申報產品有關資訊;代購產品未經查驗登記販售、未辦理輸入產品資訊申報,或申報資訊不實,可依食安法規定,處販售者3萬至300萬元罰鍰。
網路上販售的食品,大多為完整包裝,依食安法應在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等、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以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事項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