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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嬰案調查疏失 社會局長自請處分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立委舉發托嬰中心再爆虐童案,引發各界譁然;台中市長盧秀燕以「舊案發現新事證」疏失,上周向社會致歉,也要求社會局提出懲處名單;社會局21日以調查過程和機構管理確有疏失,包含局長、副局長及業務主管自請處分,並朝預防和嚴懲2面向,強化托育環境安全。
社會局說明,經檢視去年1月底至2月初的監視器畫面,黃姓托育員不當對待張姓女童案,已調查完畢裁罰公告,沒有發現新事證;劉姓男童案收到通報,已展開調查;新發現3名疑似受害幼兒,林姓和簡姓托育人員涉嫌不當對待,社會局將儘速確認身分,主動告發。
社會局補充,已追查到其中1位涉案托育員,仍在其他托嬰中心工作,將通知該單位,暫停該名人員的托育工作,接受調查;社會局也已啟動稽查,及訪視其工作狀況。
社會局表示,根據案發前3天的監視器畫面與訪視內容,已足夠評估黃姓托育員違反兒少權法,但社會局未能查扣保全完整30天的監視器畫面,後續查扣到的10天畫面也有缺漏;只針對單一事件調查,沒有全面檢視查扣10天的監視器畫面,以致未能及時發現其他受害幼兒和施虐的托育員,顯見調查過程和機構管理確有疏失。
社會局提出的自行懲處名單及調查檢討報告,將由市府專案調查小組依據內容事實議處。
為強化托育環境安全,社會局也針對預防和嚴懲2端提出改進作為,包括訂定合理監視器畫面檢視機制,加強稽查、抽查托嬰中心影像畫面;研議提高裁罰金額,並建請中央加快立法,將設置監管雲列為加入準公共化托嬰中心要件,及全面補助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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