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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房價 中市公告囤房稅草案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落實居住正義,台中市府17日發布囤房稅修正草案公報,針對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3戶以下每戶將按2.4%稅率課徵;4戶以上每戶按3.6%稅率,並擬訂配套措施。
市長盧秀燕表示,此次稅率調整主要為平抑房價,有高達92%民眾不受影響,修正草案公告後將召開公聽會,送市議會審議。
盧市長表示,現在非自用住宅稅率1.5%,但未來持有越多戶稅率會越高,預估此次稅率修正受影響屋主約8.7萬人、10.6萬戶,約可增加4億多元房屋稅收。 她強調,增加的稅收將作為弱勢或年輕人租屋補貼,減輕民眾負擔。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指出,為符合量能課稅、租稅公平、抑制房產炒作,將調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 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進入預告程序,修正重點除訂定差別稅率提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外,針對特殊性質的房屋也擬訂相關配套規定,讓稅制更合理
沈政安表示,除了自住、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仍採稅率1.2%課徵、社會住宅仍減徵20%不受影響,其它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公同共有房屋、勞工宿舍、公立學校BOT學生宿舍、營利事業無償供員工停車使用的地上房屋、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等,將維持按稅率1.5%課徵房屋稅;起造人新建2年內待銷售住家用房屋,則按稅率2%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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