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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評會霸凌轉介師 中市府議處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市今年3至5月舉辦國中教師介聘,大里區某國中開出1名教師缺額,採市內介聘方式補實,介聘程序完成後由他校教師調入,但該校教評會卻以開缺未經教評會同意為由,拒絕這名教師調入;市議員李中質詢時,怒批教評會霸凌;教育局表示,嚴重譴責並組專案小組調查,校長未善盡督導之責,教育局召開考績會議處,函請校方追究相關人員違失責任。
李中6日在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指出,接獲某國中老師陳情,指稱遭教評會惡意霸凌,調查發現,原來某國中張姓老師利用教評會不當施壓,先逼校長否認開缺,再語帶威脅,致使寧受十年內不得調動的嚴處,不敢到校報到,也連帶影響多校老師調動權益,惡質行徑羞辱杏壇,破壞校園行政與介聘體制。
李中要求教育局在一個月對該校教評會與其組織性校園霸凌行為完成調查,並視情節移送檢調,一定要遏阻這種組織暴力行徑。 他也要求教育局針對代理代課名額數額遠高於介聘名額現象擬定自治條例,不應讓教評會繼續操控學校缺額,要讓流浪教師有機會可以擔任正式老師。
教育局回應,該校教評會以開缺未經教評會為由,二度拒絕合法達成介聘教師調入,已違反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規定,且後續連環單調教師亦遭退回原校,致教師權益嚴重受損。
教育局表示,6月23日曾函文該校教評會,除調入教師有教師法第30條情事者外,不得拒絕調入,但該教評會仍以開缺程序不備拒絕教師調入,影響調入人員及連環調動老師權益甚大,教育局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已依規議處校長及相關人員,並已函請學校將涉有違失人員提送校方考核委員會議處;對於原本成功介聘調入的教師,因為有疑慮放棄,也會保障其應有權益,不進行懲處。
圖說:某國中教評會不當阻撓介聘老師到校,議員李中嘆老師也會被霸凌。 (記者羅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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