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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蘇浙發布生態環境統一標準 三項針對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的生態環境統一標準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22日是第52個世界地球日,近日,滬蘇浙兩省一市聯合發布三項針對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的生態環境統一標準,以期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三項標準主要涉及揮發性有機物走航監測技術規範、固定污染源廢氣現場監測技術規範和環境空氣質量預報技術規範。
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執委會副主任張忠偉說,“環境標準是環境執法和環境監測的重要技術依據,具有基礎性、關鍵性作用”,這三個標準,都是目前環境空氣監測治理的重要領域,與老百姓健康密切相關。
如,固定污染源廢氣現場監測技術規範包含了鍋爐和工業爐窯、工業生產過程中有組織及無組織排放,以及餐飲業油煙等生活服務產生的廢氣監測;揮發性有機物走航監測技術規範能快速掌握工業園區、化工等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的動態空間分布及其污染特徵。
2020年下半年,滬蘇浙兩省一市生態環境局(廳)會同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發布示範區生態環境管理“三統一”制度建設行動方案,主要包括生態環境標準統一、環境監測統一和環境監管執法統一,此次發布的首批三項技術規範是“標準統一”的組成部分,也是“監測統一”的重要基礎和“執法統一”的技術支撐。
↑圖說: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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