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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師涉虐童准退休 中市修法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市某國小附幼教師遭家長投訴虐童,被列出要求學童撿拾地上飯菜吃等惡狀,該名教師還在接受調查,教育局日前准予退休;議員張家銨13日總質詢指出,這名教師已換了6校,屢被家長投訴,多次以「請長假」規避調查,她質疑,處理不適任教師案就息事寧人?
市長盧秀燕回應,過去對於疑似不適任教師,常以調到他校的方式處理,此作法恐會禍害下一個學校,她認為,未來針對疑似不適任教師,不能以此當作解決辦法,應就個案現況進行處理。 教師要留或退,都應考量在原校處理完畢,不應還沒有完成調查就調動,目前教育局已在研議調整相關辦法,她已指示教育局加快處理。
張家銨指出,該名教師的教學態度與作為,被家長列出「十大惡狀」,而一遇到投訴,該師就請長假或被轉介聘到其他學校,同樣的手法屢次規避調查輔導機制,持續流竄於各幼兒園,造成多位孩童接連受害。
張家銨指出,該師因車禍申請退休,教育局已核定,12月9日還發文人本基會承諾會輔導該名教師,15日並召開本案第三次校事會議,但該師也於當日退休生效,造成調查會議徒具形式,更違反教師法規定。
教育局表示,依教師法第28條規定,教師涉有規範情事而有解聘必要時,學校自知悉日起不得同意退休,經查該師於12月初提出退休申請,因退休屬教師權益,教育局依法審酌該師未有必須予以解聘的情事,因此於7日核准退休。
教育局強調,針對該師教學失當行為,教育局仍要求校方持續進行調查,若確有構成不適任教保人員情事,將依法於教保系統註記,該師將無法再至各公私立教保機構任職。
圖說:對於涉嫌虐童女幼師退休案,中市議員張家銨主張審慎處理。 (記者羅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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