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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弒母案二審維持原判死刑 高等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維持原判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5月30日,大陸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
2021年8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2021年9月,吳謝宇向法院提起上訴;2022年3月21日,福建高院認為,該案在二審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審理”。
中止審理一年多後,吳謝宇案二審庭審於2023年5月19日再度開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15年7月10日,吳謝宇趁母親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並在屍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人民幣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用於隱匿身份。
2019年4月20日淩晨,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被抓獲。
↑圖說:吳謝宇案二審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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