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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查核頻率提升 確保河防安全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近年來因為氣候異常,常有短時間內降下大量暴雨之情形,新北市政府肩負代管中央管河川(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19條市管河川及71條市管區域排水之河川管理重責大任,為確保河道內施工案件不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法規範河川區域內所有施工案,都必須接受水利局的施工指導及定期與不定期查核。
新北市水利局表示,據水利法及「新北市政府許可使用河川及排水地區管理維護作業要點」,查核依施工方式分為3級,「第一級查核」為施工涉及開挖堤防,「第二級查核」施工無涉及開挖堤防,「第三級查核」為平時河川巡防,並依不同等級而訂有不同強度及頻率的查核工作。 第一級查核工作,非汛期時每2個月查核1次,於汛期內則提升為每月查核1次;第二級查核工作,分別於4月及12月,進行整備檢查及河川環境查核各1次,於汛期內,每2個月查核1次。 去年度水利局總計查核191次,今年度截至4月29日為止,總計已查核36次,水利局透過嚴格管控,排除施工過程產生防汛缺口。
水利局說,除颱風天不定期查核工作外,水利局更增加汛期查核頻率,第一級查核於汛期內頻率由每月1次提升為「每月2次」,尤其破堤與重大公共工程案件,均邀請專業技師參與查驗,若有發現缺失案件要求行為人限期改善完成,另完工後檢附竣工資料向市府申報竣工始可解除列管,河川安全由政府來把關,市民除了享受公共工程完工後的效益,亦可確保河防安全無虞。
圖說: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5K+000_7K+035新建工程案會同技師查核。 (新北市水利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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