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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宵兩晚20萬」 中市府重罰居檢女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市南屯區一位女子上月26日自中國大陸返台,居家檢疫期間竟2度讓男友到住所探視過夜,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市府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重罰20萬元罰緩;其男友雖非居家檢疫者,衛生局已通知其服務單位加強消毒,並要求暫停上班自主健康管理,目前一採陰性,二採同樣陰性才可恢復上班。
台中市長盧秀燕3日上午召開市府防疫會議,嚴厲斥責該名女子不顧防疫安全,2度讓男友陪住,她提到,防疫期間,國人皆小心謹慎防疫,市府也定期召開防疫會議,邀集專業醫師學者集思廣益、苦口婆心地宣導,卻仍有民眾違反規定、心存僥倖,造成疫情傳播風險,且違反中央「一人一戶」規定,必定嚴懲重罰,絕不寬貸,並要求各局處提高警戒做好防疫工作。
衛生局說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1月15日起居家檢疫者都必須要「一人一戶」,違者可依特別條例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緩,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名女子入境後連續兩天讓男友進入住所陪住,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依特別條例加重處以20萬元罰鍰;其男友現已要求暫停上班,目前一採陰性,待自主管理7天期滿將再進行二採,同樣陰性才可恢復上班。
針對繼神岡區男台商返台居家檢疫期間7次外出趴趴走,遭市府重罰百萬的第二起個案,盧秀燕重申,台中防疫與中央一致,春節將至,各局處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務必做到最高防疫規格標準,呼籲居家檢疫者務必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如有違規絕不寬貸;居家檢疫期間如有相關需求可洽市府關護中心04-22289111分機21696、21697、21698,市府將盡力協助市民度過檢疫期。
圖說:居家檢疫女讓男友同住遭重罰,台中市長盧秀燕重申,違反規定必定嚴懲。 (中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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