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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創弱勢青年就業獎勵金 中市府協助青年就業
臺中市政府為鼓勵待業青年積極尋職及穩定就業,持續推動「獎勵青年就業計畫」,更於今年全國首創新增「弱勢青年就業獎勵金」,針對設籍台中市29歲以下低收、中低收入戶或背負學貸壓力的弱勢青年,經推介就業滿3、6個月,各加碼發給5,000元獎勵金,就業滿6個月最高可領3萬5,000元獎勵金。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除提供就業獎勵金外,亦整合資源推出「青秀樂台中,就業成功」方案,提供青年各階段所需之職涯探索與就業服務,協助青年於在校期間即接軌就業。
另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統計,臺中市111年上半年15至24歲及25至29歲青年失業率較110年分別下降2.4%及0.3%,尤其15至24歲青年失業率更是自縣市合併以來新低。
青年湯先生分享,原在量販店從事兼職人員,因疫情影響致排班及收入減少,又因背負每月學貸還款壓力,主動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求職,經就服員評估就業需求及職能推介至知名半導體製造公司,目前已穩定就業超過4個月,順利領取就業獎勵金1萬5千元!感謝市府協助弱勢青年減緩經濟壓力,並感謝就服員持續關懷工作適應情形。
如青年有申請需求,詳情可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官網(https://www.eso.taichung.gov.tw/1350838/Nodelist)查詢,或歡迎電洽04-22289111轉361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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